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自带负荷配置风电项目升压站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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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自带负荷配置风电项目升压站工程 | 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许家坨子南侧160m处 |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 | 吉林省恒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安装1台90MVA主变压器,新建1座70m3事故油池,出线间隔1回,配置1套容量±18Mvar的动态可连续调节的无功补偿装置(SVG)及1套容量±6Mvar的动态可连续调节的无功补偿装置(SVG)。 | 主要影响:变电站运行过程中对站界声环境、工频电场、工频磁场产生一定影响;非正常工况下的事故油存在一定环境风险。 措施:1.利用建筑阻挡;2.选用低噪声设备;3.制定定期监测计划;4.新建1座70m3事故油池。 |
无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