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长春市吉通喜佛地铝铸锻技术有限责任公司X射线探伤机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9963151(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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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130033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长春市吉通喜佛地铝铸锻技术有限责任公司X射线探伤机核技术利用项目 | 吉林省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营口路以东,育才路以南,延寿路以西,长平路以北六期J3车间、J4车间、J5车间;吉林省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大刘公路以南、延寿路以东中德工业园四期F9车间。 | 长春市吉通喜佛地铝铸锻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省睿彤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拟在六期J3车间、J4车间、J5车间分别应用4台X射线探伤机,在中德工业园四期F9车间应用2台X射线探伤机,共计扩建14台X射线探伤装置,对产品进行无损检测。 | 射线装置产生的贯穿能力较强的X射线泄入环境,对停留在周围的人员产生辐射照射,在正常工况下产生的辐射照射称为正常照射。 措施:1.分区控制;2.设置屏蔽;3.设置辐射标志及工作指示灯;4.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5.建立规章制度;6.进行人员培训等。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