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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吉林长山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甲酰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2025-02-05 20:29:45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中化吉林长山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甲酰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9963069(环境影响与排放管理处)  

  真:0431-89963068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编:130033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中化吉林长山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甲酰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长山化工产业园区,中化吉林长山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中化吉林长山化工有限公司 吉林省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长山化工产业园区,中化吉林长山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厂区内18万吨合成氨生产线净化装置区,新建1条甲酰胺生产线,包括CO净化提纯工序装置、甲酸甲酯工序装置、甲酰胺工序装置,配套建设控制室、罐区、初期雨水池等公用、辅助、储运和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设计年产甲酰胺1万吨,副产精馏塔残液(此等品)8.5吨。

<p>(一)前郭县长山化工产业园区为新设立化工园区,鉴于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研究中化长山新建项目专题会会议纪要》,拟同意该项目与化工园区同步建设,在化工园区建成通过认定前,该项目不得投产运营。(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大风天气施工,定期对土石方开挖和道路进行洒水降尘,施工场地四周设置硬质全围挡,采用全封闭车辆运输建筑材料,原辅材料集中堆放并遮盖,减轻施工扬尘影响。运营期脱碳再生放空气、反应尾气、精馏尾气、真空尾气排入厂区现有主火炬放散系统燃烧处理,膜分离废气回收至厂区现有变换装置,用于后续氨合成反应,不外排。(三)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降尘,不得外排。管道试压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运行期循环冷却排污水、脱盐水浓水、设备冲洗废水、化验废水、初期雨水经管网排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出水水质BOD5、NH3-N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限值,其他污染物达到《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2013)表2中直接排放限值要求,排入西大泡子。(四)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控,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对生产装置区、罐区、初期雨水收集池等地(侧)面进行防腐、防渗处理,选用优质管材,对管线进行防渗、防腐、防漏处理,确保达到分区防渗要求,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降噪、消声、减振措施,确保施工期、运行期厂界噪声分别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建筑垃圾运送至政府制定垃圾填埋场处理,拆除废旧设备暂存于库房,由集团统一处理,设备包装废物外卖综合利用。运营期CO净化工序废吸附剂由厂家回收利用,废催化剂、化验废液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p> 已由建设单位编制公众参与说明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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