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国能吉林双辽800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9963069(环境影响与排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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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国能吉林双辽800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 建设地点位于四平市双辽市服先镇、玻璃山镇、茂林镇、兴隆镇境内 | 国能新能源吉林双辽有限公司 | 长春众创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四平市双辽市服先镇、玻璃山镇、茂林镇、兴隆镇境内。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80台单机容量10MW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800MW,配套安装80台单台容量11MVA箱式变压器;新建2座220kV升压站,主升压站设置2台800kVA站用工作变压器(1开1备),副升压站设置1台800kVA站用工作变压器和1台500kVA的备用站用变压器;采用铁塔架空形式和地埋形式敷设集电线路总长333千米。配套建设检修道路、施工道路、施工营地、吊装及施工平台、牵张场区、危险废物贮存点、事故油池、集油池等辅助、储运、公用及环保工程。 |
<p>(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各类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占地范围内,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农作物生长期、避开野生动物迁徙、繁殖和孵化期。占用黑土地须严格按照《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相关管理规定执行,严格按照《吉林省草原条例》征占草地。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征占林地。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中的相关要求实施水土保持工作,减轻水土流失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大风天气进行产生扬尘的施工。对散装物料运输车进行苫布覆盖,土石方及表土堆场采用密目网苫盖。对施工场地及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减轻扬尘污染。(三)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定向钻含泥废水全部用于配置泥浆,不得外排。运营期餐饮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防渗储池,定期用罐车运至茂林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四)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对分区防渗措施和管线的维护和巡检,确保达到分区防渗要求,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降噪、消声、减振措施,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中标准要求,运营期升压站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运输车辆严禁鸣笛并控制车速和减少夜间行车次数,确保运输沿线村屯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妥善处置该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施工期定向钻产生的废泥浆暂存于泥浆池,定期清运至附件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集中收集运至辖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场处置。(七)严格落实电磁污染防治措施。使用设计合理的绝缘子及加工精良的设备和配件,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在满足变电站内电气布局设计要求的前提下,加大主变压器与厂界的距离。根据报告书类比分析结果,变电站厂界外工频电场强度和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p> | 已由建设单位组织开展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