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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能集团1×66万千瓦保供煤电项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2026-01-13 09:14:15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吉能集团1×66万千瓦保供煤电项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9963066(环境影响与排放管理处)  

  真:0431-89963068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邮  编:130033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吉能集团1×66万千瓦保供煤电项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主体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松原市前郭县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山热电分公司预留场地内,驻灰场位于松原市前郭县宝甸乡 吉能松原绿电有限公司 吉林东北煤炭工业环保研究有限公司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松原市前郭县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山热电分公司预留场地内,驻灰场位于松原市前郭县宝甸乡。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台2010吨/小时煤粉蒸汽锅炉、1台660兆瓦纯凝汽轮发电机组、配套新建1座厂外贮灰场,新建再生水深度处理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除灰渣系统、冷却塔、灰库、渣仓、供氢站、危险废物贮存库、工业废水处理站、脱硫废水处理站、事故油池等公用、储运、辅助和环保工程。项目设计年发电量23.1亿千瓦时。

(一)松原市人民政府应按照《关于吉能集团1×66万千瓦保供煤电项目事故灰场选址情况的函》(松政函〔2025〕108号),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工作。(二)鉴于该项目供水管线工程尚未修建,在供水管线工程建成并正常使用前,该项目不得投入运行,严禁取用地下水作为生产用水,严禁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三)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锅炉烟气须经有效除尘、脱硫、脱硝及协同去除重金属的措施处理,确保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达到燃煤电厂超低排放限值要求,汞及其化合物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中限值要求,经一座210米高烟囱排放。(五)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原则设计和建设排水系统,各类废水应优先考虑回用,提高水循环利用率。六)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控。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做好分区防渗工作,对锅炉车间、贮灰场、脱硫废水处理站、工业废水处理站、危险废物贮存库、事故应急池、事故油池、盐酸和碱液贮存区等地(侧)面进行防腐、防渗处理,选用优质管材,对管线进行防腐、防渗、防漏处理。(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降噪、消声、减振措施,锅炉对空排汽口安装消声器,风机加装隔声罩,冷却塔设置隔声墙,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七)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理该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建筑垃圾收集后运至松原市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场处理。运营期产生的脱硫石膏、炉灰、石子煤、炉渣外卖综合利用,贮灰场渗滤液收集池沉淀污泥暂存于贮灰场内,外卖综合利用。废油和废油桶、废活性炭、废脱硝催化剂、化验室废液、废铅蓄电池、废油漆桶、废试剂瓶、废滤芯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在贮存、转移、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 已由建设单位组织开展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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