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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立采油厂新北油田新北区块75口井2025年产能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2026-01-16 17:46:56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新立采油厂新北油田新北区块75口井2025年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9963066(环境影响与排放管理处)  

  真:0431-89963068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编:130033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新立采油厂新北油田新北区块75口井2025年产能建设项目 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新立采油厂 吉林东北煤炭工业环保研究有限公司 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松原市前郭县境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在新北油田新北区块规划部署开发井共75口生产井,其中油井50口,注水井25口,分布在36座平台(拟建33座平台,利用现有3座平台),将现有4口油井转为注水井;总进尺4.35万米,年预建产能1.35万吨;敷设集输管线15.69千米、注水管线10.38千米;新建井间道路约1.5千米;采用水平螺旋钻施工方式穿越水泥道路20处、水渠5处,采用大开挖施工方式穿越土路12处。项目依托新北联合站、新立联合站、新北油土贮存池及吉林油田多源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立泥浆处理站。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单位在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油田开采活动应控制在评价区域内。合理选择施工期,避开农作物的生长期。施工期按照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注采井退役后应按相关规定要求施工作业,确保固井、封井措施有效,闭井期对井场、道路等进行生态修复,恢复其原有土地使用功能,减轻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二)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避开雨季及汛期,废水(液)及时收集转运。井场作业选用可循环的泥浆、污水回收利用系统。废水出水水质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回注水标准后,回注地下油层。生活污水应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制农肥。(三)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和采油井场四周应修建足够高度的围堰,按照相关技术规定,对柴油储罐、污水储罐、废弃泥浆收集罐等贮存区域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硬质围挡,建筑材料集中堆放并苫盖。采取对施工场地及道路进行硬化和洒水降尘等措施,减轻施工扬尘影响。定期维护保养各类生产装置及设施,最大限度减少油气泄漏。确保施工期及运行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相关控制要求。(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减振、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和运行期场(厂)界噪声分别达到《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排放标准要求,周边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关功能区要求。(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妥善处理该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一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相关要求。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统一处理。(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规定进行设计施工,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防腐和有毒有害气体预防工作;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开展经常性演练。严格落实跟踪监测计划,对区域环境质量和污染源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已参与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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