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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金派格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车间技术改造项目拟审批公示
2026-04-20 10:00:21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吉林省金派格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车间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9963068(环境影响与排放管理处)  

  真:0431-89963068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邮  编:130033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吉林省金派格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车间技术改造项目拟审批公示 吉林敦化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 吉林省金派格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吉林敦化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精细化工生产功能区,吉林省金派格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现有PEG 生产线部分生产工艺进行调整,新增部分生产设备,将原有 PEG产能由2544kg/a增加至3500kg/a, 配套新建硫酸储罐。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车间工艺废气、中间接收罐尾气须经密闭收集处理后,确保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吡啶、二氯甲烷、环氧丙烷排放浓度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制药建设项目》(HJ611-2011) 附录C计算得出的排放环境目标值, 经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须经集中收集处理后,确保非甲烷总烃、硫化氢和氨排放浓度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强化无组织废气控制与治理。生产车间采用封闭式结构,采用密闭设备及密闭投加方式,强化各类挥发性物料在贮存、输送、投放、转运过程中的封闭措施,加强对设备和管道的维护,同时加强厂区周围绿化,确保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附录C表C.1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二)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废水须经现有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装置处理,再与实验室废水经污水处理站生化处理装置处理,出水水质达到企业与敦化市污水处理厂(化工园区分厂)商定的入水水质要求,再与纯水制备排污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一并经市政管网排入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牡丹江。(三)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控,按照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对新萃取间、真空泵间、干燥间、UPEG、冷热媒间、PEG车间外东北角等地(侧)面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强化对依托的事故应急池、污水处理站、危险废物贮存库、生产车间、存储区、装置区、循环水池、消防水池等现有区域分区防渗措施及管线的维护和巡检,及时增补措施,确保达到分区防渗要求,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降噪、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4类区标准要求。 已由建设单位组织开展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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