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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怡达化工有限公司2-乙基蒽醌装置改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2026-04-20 10:13:55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吉林怡达化工有限公司2-乙基蒽醌装置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9963068(环境影响与排放管理处)  

  真:0431-89963068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邮  编:130033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吉林怡达化工有限公司2-乙基蒽醌装置改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昆仑街346号 吉林怡达化工有限公司 吉林市岚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片区昆仑街346号,吉林怡达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现有蒽醌生产线基础上新增1套氯苯精馏系统。在现有硫酸铵生产线基础上新增二次脱色装置,配套新建硫酸中间罐,取消氨水制备撬制备工序。硫酸铵副产品产能由13600吨/年降至6375吨/年,新增稀硫酸副产品产能15000吨/年,聚合氯化铝生产原料由氢氧化铝调整为铝酸钙粉,产能由4500t/a降至4018t/a,并对现有成品及原料、硫酸、液氨等罐区储存物料种类进行调整。 (一)严格落实以新带老整改措施。醇醚酯生产工艺废气经集中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在整改措施完成前,该项目不得投入运行。(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蒽醌、硫酸铵、聚合氯化铝等生产装置产生的工艺废气经密闭收集处理后,确保氯化氢、颗粒物排放浓度、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其修改单表4中限值要求,甲苯、乙苯、氯苯排放浓度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其修改单表6中限值要求,氨排放速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中限值要求,硫酸雾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要求,经1根32米高排气筒排放。醇醚酯装置工艺废气经密闭收集处理后,确保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其修改单表4中限值要求,分别经1根16米和1根21米高排气筒排放。氨水储罐呼吸废气经集中收集处理后,确保氨排放速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中限值要求,经1根32米高排气筒排放。强化无组织废气控制与治理。生产车间采用封闭式结构,采用密闭设备及密闭投加方式,储罐采用密闭性好的罐体,强化各类挥发性物料在贮存、输送、投放、转运过程中的封闭措施,加强对设备和管道的维护,同时加强厂区周围绿化,确保颗粒物、氯化氢、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氨排放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硫酸雾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三)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高盐工艺废水经预处理后,与低盐工艺废水、尾气吸收塔排水、真空泵排水、设备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地面清洗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出水水质达到企业与吉林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商定的入水水质标准,再与冷却塔排水经市政管网排入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松花江。 已由建设单位组织开展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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