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通化市中心医院扩建辐射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9963151(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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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邮 编:130033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通化市中心医院扩建辐射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 | 通化市新光路176号,通化市中心医院新建医疗中心综合楼的地下一层和地上一层、三层、四层。 | 通化市中心医院 | 吉林省艺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通化市中心医院拟在其院区内新建医疗中心综合楼的地下一层建设核医学科,在地上一层建设放射科导管室,在地上三层建设内镜中心ERCP机房,在地上四层建设介入中心DSA手术室。 核医学科拟应用1台PET-CT、2枚Ⅴ类放射源68Ge,非密封放射性物质18F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5.92×107Bq,属于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放射科导管室拟应用1台DSA;内镜中心ERCP机房拟应用1台ERCP;介入中心DSA手术室拟应用2台DSA。医院同时建设上述辐射项目的配套设施和机房。 | 主要影响:由射线装置产生的X射线和由放射性核素在衰变过程中产生γ射线穿过机房屏蔽墙泄入环境对停留在机房外公众产生辐射照射。另外核医学科工作场所物质流可能(废水、固体废物、废气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措施:1.分区控制;2.合理设置人流物流通道,设置门禁、对讲系统,配备相应防护设施和监测仪器;3.设置屏蔽墙体;4.设置衰变池、通风系统和铅箱;5.设置辐射标志;6.设置与防护门联动的指示灯;7.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8.建立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9.进行人员培训等。 |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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