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新民采油厂民116区块2026年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9963066(环境影响与排放管理处)
传 真:0431-89963068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邮 编:130033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新民采油厂民116区块2026年产能建设工程 | 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境内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新民采油厂 | 吉林省师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为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松原市宁江区境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在新民采油厂民116区块部署71口井(3口新建油井、49口老油井恢复利用、10口老水井恢复利用及9口老油井转注水井),分布于34个平台,采用管线密闭集输生产方式;总进尺0.42万米,预建总产能1.3万吨/年。新建3座计量间,并配套建设单井集油管线11.3千米、集油支干线4.0千米、单井注水管线5.6千米、注水支干线4.0千米。采用水平螺旋钻施工方式穿越水泥道路2处、林带3处、沟渠10处。项目依托新民联合站、新民采油厂3#接转站、新民油土贮存池及乾安清源固废治理有限公司。 |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单位在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油田开采活动应控制在评价区域内。各类活动应严格控制在占地范围内,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按照国家和吉林省基本农田保护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占补平衡和补偿工作。(二)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井场四周应修建足够高度的临时围堰。施工时避开雨季及汛期,远离地表水体,废水(液)及时收集转运,不得直接排入周边地表水体。各类废水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回注水标准后,回注地下油层。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制农肥。(三)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和井场四周应修建足够高度的围堰,按照相关技术规定,对柴油储罐、污水储罐、废弃泥浆收集罐等贮存区域地面进行防渗处理,结合工程需要选择防水性、耐腐蚀性较好的管材,并切实做好管线的防腐、防漏和防渗工作。(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硬质围挡,建筑材料集中堆放并苫盖。定期维护保养各类生产装置及设施,最大限度减少油气泄漏。确保联合站等站场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场(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污染物控制要求。(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减振、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和运行期场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工程车辆经过村屯等环境敏感目标时,严禁鸣笛并控制车速和减少夜间行车次数,确保村屯等环境保护目标的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相关功能区要求。(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妥善处理该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一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点堆存,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规定进行设计施工,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开展经常性演练。严格落实跟踪监测计划,对区域环境质量和污染源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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