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吉林大学第一医院核医学科扩建回旋加速器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9963151(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
传 真:0431-89963151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邮 编:130033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核医学科扩建回旋加速器辐射项目 | 长春市新民大街1号,吉林大学第一医院2号楼(门诊楼)地下二层核医学科生产场所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 吉林省艺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拟在2号楼地下二层核医学科核素生产区域北侧预留房间扩建1座回旋加速器机房(回旋加速器2室),应用1台16.5MeV回旋加速器,属Ⅱ类射线装置。本项目建成后,核医学科核素生产场所不新增核素种类,只增加18F生产量(18F日最大操作量由2.11×1010Bq增加至7.4×1010Bq)。本项目建成后,核医学科生产场所非密封放射性核素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8.71×108Bq,仍为一处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




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