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吉林省新鼎华金属加工有限公司电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建设单位和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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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130033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保证声明--吉林省新鼎华金属加工有限公司电镀项目.pdf 审批申请--吉林省新鼎华金属加工有限公司电镀项目.pdf 全本--吉林省新鼎华金属加工有限公司电镀项目.pdf |
四平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产业园区内 | 吉林省新鼎华金属加工有限公司 | 吉林省中实全过程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2022年9月28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