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吉林市吉化北方龙山助剂有限公司环戊烷装置优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建设单位和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联系电话:0431-89963068(环境影响与排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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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130033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 关于吉林市吉化北方龙山助剂有限公司环戊烷装置优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删除不宜公开信息的说明(1).pdf 吉林市吉化北方龙山助剂有限公司环戊烷装置优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申请(1).pdf 吉林市吉化北方龙山助剂有限公司环戊烷装置优化改造项目公众参与说明.pdf 全本——吉林市吉化北方龙山助剂有限公司环戊烷装置优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
吉林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徐州路5-3号 | 吉林市吉化北方龙山助剂有限公司 | 吉林省鸿源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2026年7月8日 |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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