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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 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规范生态类》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的函
2021-12-02 11:02:00   来源: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加快推进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的实施,增强环境影响后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我厅决定制定《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规范 生态类》地方标准。目前编制单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提供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于2022年1月1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编制单位,逾期未反馈将按无意见处理。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厅网站(http://sthjt.jl.gov.cn/)检索下载查阅。

  联系人:翟德斌

  电话:0431 85352799

  传真:0431 85352799

  邮箱:52567721@qq.com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7088号伟峰国际1201室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12月2日

附件1 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规范 生态类 (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 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规范 生态类 (编制说明).pdf
附件3 吉林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规范 生态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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