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命名2023年第一批
“吉林省生态县(市)”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推动生态强省建设,经申报、审核、公示,我厅决定命名双辽市、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洮南市、镇赉县、通榆县为“吉林省生态县(市)”。
特此公告。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8月30日
国内生态环境部门
省政府部门
业务平台
版权所有: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吉ICP备2022007971号-1本站建议使用ie8以上浏览器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813号邮编:130033Email:hbt@jl.gov.cn访问量
网站标识码:2200000010吉公网安备220107020001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