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长春市空气优良天数27天,同比增加11天,优良比率达87.1%,为2013年实施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以来历史同期最好水平。市区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为7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3.9%,比2013年下降72.1%;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5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1.5%,比2013年下降74.4%。二氧化硫浓度为(SO2)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6.8%,比2013年下降59.3%;二氧化氮浓度为(NO2)4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3%,比2013年下降41.4%;四项参数浓度值均达到2013年以来最好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