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热情,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督和打击力度,近日,长春市生态环境局依据《长春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细则》,按程序向积极提供线索的热心群众兑现满额10000元奖励。
2024年3月,有群众实名电话举报3家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发黑工艺造成环境污染的问题。长春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联合公安部门开展调查核实,最终查实3家企业分别存在未批先建、无证排污、超标排污、擅自倾倒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生态环境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涉事企业予以查封扣押,依法予以处罚,并对涉嫌环境污染罪的相关企业人员进行刑事移送,9月相关案件结案,环境违法问题完成整改。
群众的监督参与是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重要力量,群众的“慧眼”是消除生态环境监管盲区的有力补充。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畅通举报渠道,深入推进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公众在发现环境违法问题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进行举报,提升执法效能,有力震慑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共建共享共治美丽长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