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抚松县、辉南县通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以及梅河口市、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通过“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预审的公示
根据抚松县、辉南县、梅河口市、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申请,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21〕353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申报、预审工作。8月3日至5日,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踏查和资料审核,经综合评估,抚松县、辉南县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申报条件和建设指标要求,梅河口市、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符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的申报条件要求,通过预审。
为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创建工作,现对通过预审地区进行公示,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可向吉林省生态环境厅来信、来访或来电提出意见。
公示时间:2021年8月6日~12日
联系方式:0431-89963092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电子邮箱:1427368106@qq.com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