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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8 14:29:00   来源:

索 引 号:

分    类: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标      题: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1-09-28

厅机关各处室、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现将《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9月26日

附件

  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生态环境部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环办厅函〔2021〕214号)、《吉林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吉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吉政公组〔2021〕2号)要求并结合我厅工作实际,制定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如下:

  一、围绕“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强化生态环境信息公开

  1.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信息。做好“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公开工作。及时公布“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自然生态保护、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生态环境监测执法能力建设等专项规划,系统解读各项规划总体思路、目标指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等内容,引导社会公众关心支持规划实施工作。(综合处牵头,各相关处室、单位配合)

  2. 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信息公开。在厅门户网站开设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行时”专栏适时更新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吉林卫视、吉林日报、省政府网站等主流媒体定期开展专题报道,利用“一报一台一网”及时向社会公开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和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整改落实等情况。督促地方及时公开各类整改方案和落实情况,推动各地、各部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督察办负责,宣传中心、信息中心配合)

  3.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信息。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打好升级版蓝天、碧水、黑土地、青山、草原和湿地保卫战等方面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空气质量提升行动方面,公开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相关信息。水污染防治行动方面,持续公开黑臭水体治理、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等信息。土壤污染防治行动方面,在厅门户网站公开全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全省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以及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信息。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方面,在厅门户网站、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网站等平台,每月公示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审批信息和全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企业名单信息,及时公开“无废城市”建设情况。生态保护监管方面,按程序及时公布国家级、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信息及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情况。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方面,定期发布全省空气吸收剂量率自动监测数据。(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别落实)

  4. 加强环境质量信息公开。空气质量方面,开展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工作,及时发布全省空气质量预报、污染物浓度、AQI变化统计分析等空气质量信息,权威发布空气质量月报,公布主要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排名。加强空气质量预警预报平台建设,提高区域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能力,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提供支撑。(监测处牵头,大气处配合)水环境质量方面,加强水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重点流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在厅门户网站发布全省主要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月报、重点流域国控断面水质监测月报,每季度开展城市水环境质量排名。(监测处)及时公开上年度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情况。(气候处)

  二、围绕生态环境政策落地见效强化解读回应

  5.加强政策解读,优化解读方式。加大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政策措施、法规规章解读宣传力度。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切实做好政策解读。政策出台前,起草处室应将文件及解读方案一并报批(与其他部门联合发文时,由起草部门负责报批解读方案);政策印发后,及时将解读材料和公开文件上传至厅门户网站和相关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便于群众获取。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由相关业务处室报请厅领导同志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深度解读宣讲,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职责,为群众释疑解惑。强化政策施行后解读,对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文件起草单位要开展二次解读、跟踪解读。合理选择解读形式,讲明讲透政策内涵,综合选用新闻发布会、媒体采访、政策问答、图示图解、场景演示、卡通动漫、专家访谈、短视频等多元化解读形式。(各处室牵头,宣教处、宣传中心配合)

  6. 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机制。畅通人民群众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渠道,规范做好决策预公开、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政府决策会议、会议公开等工作。政府制订涉企政策必须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意见听取和采纳情况作为上会讨论的前置条件。扩大重要决策草案意见征集的覆盖度,对于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需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草案,除在政府网站公示外,还要通过意见建议征集信箱、政务新媒体等群众广泛使用的平台,收集社会公众对决策草案的意见建议,并向社会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各处室牵头,信息中心配合)

  三、围绕服务公众强化平台建设和基层政务公开

  7.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动行政许可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优化厅网站互动交流功能,及时解答回应公众的咨询和建议。密切关注涉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时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政务信息。(办公室、宣教处、审批办、应急中心、信息中心)

  8.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以社会公众实际需求为导向,指导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按照《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要求,结合本地区生态环境特点和管理工作实际,制定适用于本地区的政务公开标准并及时调整完善,不断推动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配合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全面评估各地区政务公开工作进展与成效。(办公室)

  四、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强化政务公开

  9.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审查、保密审查、公开前发布审查等工作机制,发文须明确相关公开属性,报请省政府或政府办公厅发文的另须同步报送政策解读稿件,对缺项的原则上予以退文。政府网站引用国家行政法规的,要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的国家正式版本;全面推进规章集中统一公开,要在2021年底前系统清理本机关现行有效规章,并通过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方便公众查询使用。(办公室、法规处)

  10.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不断优化我厅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流程和机制,规范答复文书内容和形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和指导,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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