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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09 13:12:00   来源:

索 引 号:

分    类: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标      题:关于松原市玉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延续《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3-01-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松原市玉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向我厅提交了申请延续《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有关申请材料,经审查,拟许可内容如下:
  一、法人名称:松原市玉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二、法定代表人: 聂双燕
  三、住所:吉林省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剑桥大厦
  四、经营设施地址:松原市宁江区新民乡
  五、核准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
  六、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及经营规模:
  收集、贮存、利用HW08中石油开采行业071-001-08、071-002-08,天然气开采行业072-001-08,精炼石油产品制造行业251-001-08、251-002-08、251-003-08、251-004-08、251-006-08、251-010-08,非特定行业900-199-08、900-210-08、900-221-08、900-249-08(仅限于清舱油泥),年经营规模38000吨。
  七、拟许可期限:5年
  为公开环境管理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对该单位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厅提出。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0日—2022年1月11日(2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
  联系电话:0431-89963179
  电子邮箱:jlssthjtgtc@sohu.com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邮    编:13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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