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吉林省汇峰经贸有限公司向我厅提交了申请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证号:2202030142)的有关申请材料,经审查,拟许可内容如下:
一、法人名称:吉林省汇峰经贸有限公司
二、法定代表人:孔德峰
三、住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育民路1008号
四、经营设施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育民路1008号
五、核准经营方式:收集、暂存、委托处置
六、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及经营规模:
收集、贮存、委托处置HW31中的900-052-31废铅蓄电池及废铅蓄电池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铅板、废铅膏和酸液,年经营规模18000吨。
七、拟许可期限:3年。
为公开环境管理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对该单位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厅提出。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1日—2023年9月12日(2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
联系电话:0431-89963179
电子邮箱:jlssthjtgtc@sohu.com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邮 编:13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