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申报人员:
根据全省职称评审工作部署,现将环境工程专业相关级别职称申评人员答辩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人员范围
在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参评高级工程师(副高级)、工程师(中级)的人员。
二、答辩时间与地点
(一)答辩时间
2024年7月30日(星期二)上午答辩人员须于当日8:00前报到,下午答辩人员须于12:00-12:30之间报到。
2024年7月31日(星期三)上午答辩人员须于当日8:00前报到,下午答辩人员须于12:00-12:30之间报到。
参评人员名单、报道时间详见附件
(二)答辩地点
长春联谊会议中心14楼候考(长春市经开区仙台大街126号)
三、答辩方式
答辩采取自述+问答方式进行,参评人员自述3分钟,专家结合申报材料和专业领域自述内容进行2分钟提问,总体时间控制在5分钟。
四、缴费方式
评审缴费将采取现场交纳方式进行,请参评人员携带现金,并在完成缴费后参加答辩。按照吉林省物价局和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2011〕104号)相关规定,申报中级职称人员评审费200元、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评审费300元,破格申报人员加收100元。
五、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答辩评审工作,要指派专人负责,务必将此通知内容传达到本单位每一名参评人员,确保参评人员准时参加答辩。参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务纪律,对任何违规、违纪人员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请参加答辩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到。参加上午答辩人员于当天上午8:00前报到,参加下午答辩人员于当天中午12:30前报到,迟到或缺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未按规定时间报到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
(三)为确保职称评审的严谨性与公正性,所有参评人员要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各项资格材料审核将贯穿职称评审过程始终,若发现参评人员存在弄虚作假骗取答辩资格的行为,将取消其评审资格,问题严重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注意事项:本次评审不支持远程答辩,参评人员必须到现场答辩,请自行合理安排时间,未到现场参加答辩的人员,将视为自动放弃答辩资格。
联系人:姜佩言
咨询电话:0431-89963099
附件:参评人员名单及答辩报到时间
吉林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