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松原市鑫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我厅提交了申请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证号:2207020152)的有关申请材料,经审查,拟许可内容如下:
一、法人名称:松原市鑫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法定代表人:刘永科
三、住所:松原市宁江区雅达虹工业集中区
四、经营设施地址:松原市宁江区雅达虹工业集中区
五、核准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清洗
六、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及经营规模:
收集、贮存、利用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中石油开采行业071-001-08、071-002-08、072-001-08,年经营规模8万吨(其中071-001-08、071-002-08合计不得超过5万吨);精炼石油产品制造行业251-001-08、251-002-08、251-003-08、251-005-08、251-006-08、251-010-08、251-012-08,年经营规模2万吨;非特定行业900-199-08、900-200-08、900-201-08、900-203-08、900-204-08、900-210-08、900-213-08、900-214-08、900-217-08、900-218-08、900-220-08、900-221-08、900-249-08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年经营规模4万吨。
收集、贮存、清洗处置HW49其他废物中非特定行业900-041-49含油废塑料包装物,年经营规模5000吨。
七、许可期限:1年。
为公开环境管理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对该单位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厅提出。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8日—2024年9月30日(2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
联系电话:0431-89963179
电子邮箱:jlssthjtgtc@sohu.com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邮 编:13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