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规范和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的信用记录管理,增强从业单位和个人诚信自律意识和信用水平,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我部制定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生态环境部
2021年6月29日
(此件社会公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1年6月30日印发
索 引 号:000014672/2021-00504
分 类:土壤生态环境管理
发文机关:生态环境部
成文日期:
标 题: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环土壤〔2021〕53号
发布日期:2021-07-08
主 题 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规范和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的信用记录管理,增强从业单位和个人诚信自律意识和信用水平,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我部制定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生态环境部
2021年6月29日
(此件社会公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1年6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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