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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1 09:25:06   来源:

索 引 号:000014672/2024-00239

分 类: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发文机关:生态环境部

成文日期:

标 题:关于印发《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文字号:环环评〔2024〕41号

发布日期:2024-07-11

主 题 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完善全域覆盖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我部组织制定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生态环境部

2024年7月6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驻部纪检监察组,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4年7月8日印发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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