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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控制污染物排放减少雾霾产生
2018-01-31 10:40:00   来源:
  
  省环保厅大气环境管理处副处长李文辉答记者问
 
    问:请问李处长,2017年冬季,大家可以直观的感觉到雾霾天变少了,但雾霾天气仍有发生。通过攻坚行动,是否能够有效控制雾霾的产生?
  答: 雾霾天气的产生主要受气象因素和污染物排放因素影响,气象因素不受人为主导,但我们可以通过控制污染物排放来减少雾霾产生。《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发布以来,我们综合采取了淘汰小锅炉、淘汰黄标车、工业污染源治理、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等措施,大幅度消减了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这些措施效果初步显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刚才的通报中,2017年全省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细颗粒物(PM2.5)浓度持续降低、优良天数同比增加,说明城市空气质量逐步好转,也说明雾霾是可以防治的,我们针对重污染天气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并组织开展了雾霾天气污染溯源解析工作,重污染天气基本出现在秋冬季节,根据污染源解析成果,影响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是秸秆露天焚烧和燃煤污染。此次攻坚行动方案针对燃煤污染和秸秆露天焚烧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相信通过这些措施的落实,将进一步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可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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