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结合2019年度吉林省生态环境厅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此报告。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函》(吉政数办函〔2019〕467号)要求,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吉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吉林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http://sthjt.jl.gov.cn/ )“信息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813号;邮编:130033;电话:0431-89963015;传真:0431-89963000;电子邮箱:jlshbt2009@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省生态环境厅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不断优化公开机制,提升公开质量,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运行机制
根据工作实际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生态环境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定期研究形势任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机构,厅办公室负责其日常工作运行。2019年,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学习国务院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了《吉林省生态环境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为进一步细化分解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根据《2019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吉政务公组〔2019〕1号)要求,制定并印发了《吉林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建立任务落实责任台账。
(二)强化保密管理,提高工作水平
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公开前,公开内容要经分管负责人审签,对依法应当保密的,要切实做好保密工作。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定期检查制度,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进行月度保密性检查,对依法应当保密的,一律不得公开,对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进行及时督促整改。为进一步提升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8月15日,我厅举办了2019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政务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解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讲解生态环境政务信息编报方法和技巧,有效提升了工作人员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三)推进平台建设,提升公开质效
面对政务信息发布量不断增多、公众参与方式不断拓展、网民参与度和关注度不断提高等新形势,我厅进一步优化了门户网站等信息平台,注重做好信息公开专栏架设,新增 “扫黑除恶吉林亮剑”“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进行时”等4个专题专栏,积极做好集约化平台各项管理工作,发布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保督察整改进展的权威信息,保证网站各项栏目及时更新。完成厅网站与政府公开目录融合和信息资源入库工作,实现与省政府网站同频同步。关注并及时回应网民意见,确保在线咨询事事有回复、件件有着落,全年共完成在线咨询106件,回复率100%;门户网站点击量33680232次,同比增长72.11%。
(四)聚焦公开重点,推进政策落实
一是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公开。在省电视台“新闻联播”、吉林日报“保护环境立行立改”专栏报道我省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举措及成效。2019年,我省“一台一报一网”共刊播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相关报道118条,其中,电视报道40条、报纸报道50条、网络报道28条。二是落实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每月公开全省重点城市空气质量、重点流域水质、主要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信息。定期公开污染源监测信息,印发并公开《吉林省2018年环境质量概况》、《吉林省2018年环境状况公报》。三是落实财政资金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及时公布中标结果信息、2019年度预算、2019年度决算统计表和2019年度省级专项资金分配安排情况。四是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2019年,共办结环评审批文件126件,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已全部在网站上予以公开。五是落实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完善吉林省环境行政处罚及信用评价平台,2019年,省本级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11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件。六是落实辐射安全信息公开。开展“树立科学核安全观,让核应用造福人类”公众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折页1000张,悬挂横幅8条,进一步推动了核安全监管的全社会参与和共同治理。
(五)拓宽公开渠道,关切舆论热点
一是用好省生态环保投诉举报平台。2019年,全省12369环保举报联网平台共接办电话、微信、网络等渠道信访投诉案件5409件,其中,电话1598件、微信举报3182件、网络举报629件。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维护了群众环境权益。二是拓展政务新媒体渠道。2019年,《吉林生态环境》微博总计发布信息1451条,微信总计发布信息1329条。开通蓝天保卫战、六五环境日、冬防等专栏,发布相关信息共计271篇,其中,微直播“2019年六五环境日主场活动”单条信息点击阅读突破万次。积极开通《吉林生态环境》抖音公众号,发布信息17条,提升了信息公开的生动性、精准性和有效性。三是开展及时有效的政策法规解读工作。2019年,门户网站解读公开政策文件共计21个,其中,转载国家政策解读10个、解读吉林省政策文件及相关报道11个。发布微博政策解读信息300余条,制作短视频和“一图读懂”等新媒体产品7个,解读秸秆禁烧、计划烧除和离田等政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6 |
16 |
4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06 |
+42 |
348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7 |
-6 |
11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0 |
2668.3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8 |
4 |
0 |
11 |
0 |
0 |
5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2 |
2 |
0 |
10 |
0 |
0 |
3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1 |
0 |
0 |
0 |
0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3 |
1 |
0 |
1 |
0 |
0 |
15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8 |
4 |
0 |
11 |
0 |
0 |
5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3 |
2 |
0 |
6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对照省委、省政府和生态环境部的要求,依然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对新修订的《条例》掌握的还不够全面;二是主动公开的质量与数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对群众关切的焦点问题还需要关注的更加及时。
针对以上问题,2020年我厅将采取以下措施改进:一是要进一步学习掌握新《条例》,在学懂、弄通、悟透、落实上下功夫,要向先进省份、先进单位借鉴优秀经验;二是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定期抽查制度,确保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的公开;三是要以群众的需求为导向,为群众提供最新鲜的一手信息,高质高效的回应群众最关切的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