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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总量方面的问题
2023-03-27 09:25:50   来源:

1.“十四五”开局之年,新建项目暂时没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替代源。

答:

按2022年5月10日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审核有关事宜的复函》执行。

要点如下:

2.十四五期间有没有锅炉的总量?

答:

按2022年5月10日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审核有关事宜的复函》执行。

3.环评审批中涉及COD或SO2排放量较小,仅为几千克,是否也需要申请总量?

答:

按2022年5月10日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审核有关事宜的复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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