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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至长春高速公路龙井至大蒲柴河段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 日期:2015-06-24 17:04:00 来源: 字体显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延吉至长春高速公路龙井至大蒲柴河段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9963069(环境影响评价处) 

  传    真:0431-89963066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 

    邮    编:13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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