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山东发展投资(乾安)50万千瓦风电项目22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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