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7年
第三季度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的函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珲春市人民政府:
按照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吉林省落实水污染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要求,依据环保部《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试行)》(环办监测〔2017〕51号),我厅从2017年第三季度开始对全省13个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进行排名(见附件)。从第三季度全省城市水环境质量来看,白山市、通化市、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水环境质量较好,辽源市、吉林市、白城市水环境质量相对改善。现予以公布。
此函。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省环保厅环境监测处 王宏伟
电 话: 0431-89963073
(二)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郭传新
电 话: 0431-87680775
附件: 2017年第三季度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10月24日
附件
2017年第三季度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
城市 |
CWQI指数 |
排名 |
白山市 |
2.7648 |
1 |
通化市 |
3.7084 |
2 |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 |
4.7956 |
3 |
吉林市 |
4.8101 |
4 |
延边州 |
5.0211 |
5 |
松原市 |
5.3720 |
6 |
白城市 |
5.6192 |
7 |
珲春市 |
6.0114 |
8 |
梅河口市 |
6.6779 |
9 |
长春市 |
8.8650 |
10 |
公主岭市 |
10.0469 |
11 |
辽源市 |
11.1190 |
12 |
四平市 |
14.5280 |
13 |
备注:CWQI为城市行政区域内河流水质指数,根据各城市监测断面水质监测结果计算,按照从小到大的顺序进行排名,CWQI数值越小,说明城市水环境质量越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