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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的函
2017-10-26 16:04:00   来源: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7

  第三季度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的函

各市()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珲春市人民政府:

  按照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吉林省落实水污染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要求,依据环保部《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试行)(环办监测〔201751),我厅从2017年第三季度开始对全省13个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进行排名(见附件)。从第三季度全省城市水环境质量来看,白山市、通化市、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水环境质量较好,辽源市、吉林市、白城市水环境质量相对改善。现予以公布。

  此函。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省环保厅环境监测处 王宏伟 

  电 话: 0431-89963073

  (二)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郭传新

        电 话: 0431-87680775

   附件: 2017年第三季度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

                            20171024

  附件

 2017年第三季度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  

城市

CWQI­­指数

排名

白山市

2.7648

1

通化市

3.7084

2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

4.7956

3

吉林市

4.8101

4

延边州

5.0211

5

松原市

5.3720

6

白城市

5.6192

7

珲春市

6.0114

8

梅河口市

6.6779

9

长春市

8.8650

10

公主岭市

10.0469

11

辽源市

11.1190

12

四平市

14.5280

13

备注:CWQI城市行政区域内河流水质指数,根据各城市监测断面水质监测结果计算,按照从小到大的顺序进行排名,CWQI数值越小,说明城市水环境质量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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