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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花湖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工作简报2013年第1期
来源: 时间: 2023-12-20
松花湖生态环境保护试点
工作简报
2013年第1期
吉林市松花湖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3月19日
2012年12月21日至22日,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组织召开了水质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2013年度实施方案评审会议,2013年1月下发了《松花湖生态环境保护2013年度实施方案》技术审查意见。
技术审查总体意见指出松花湖2013年度实施方案对松花湖水环境现状及存在问题的认识清楚,目标明确。2013年度方案共安排湖泊保护工程项目11项,基本符合6大项目类型要求。工程项目在类型、规模、工艺、对污染削减以及生态恢复的贡献等方面与年度绩效目标吻合,安排及布局基本合理。
目前,正按照技术审查建议修改完善2013年度实施方案。各试点工程项目责任单位正积极推进工程项目前期报批工作,同时调整地方自筹配套项目。
二、加强组织领导
2013年1月15日,吉林省环保厅、财政厅在长春市召开松花湖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工作调度会,参加会议的有省环保厅王相民副厅长、省财政厅刘本杰处长、省环保厅污防处和规财处领导,吉林市环保局、财政局和丰满区政府的分管领导。会议由王相民副厅长主持。吉林市环保局苏学飞副局长、丰满区张伟副区长就松花湖生态保护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汇报。针对如何加快松花湖生态保护试点工作,王相民副厅长和刘本杰处长及与会人员进行了研讨,形成如下要求:
(一)向省政府汇报松花湖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建议设置省级“湖泊生态保护工作推进组”。
(二)吉林市政府为松花湖生态保护试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定目标、定任务、定期限、求实效,加快推进试点工作进度,确保松花湖生态保护试点工作成效。
(三)由吉林市政府向财政部、环保部和吉林省政府提交承诺书,明确试点工作完成时效。
(四)按照国家审计意见,调整松花湖生态保护试点工作治理项目和配套项目内容,修改松花湖生态保护试点实施方案。
(五)丰满区政府为松花湖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主体,要力争在今年4月份组织试点工作建设项目的开工建设,合理安排工期,抓时间、赶进度,采取倒排工期的办法,加快松花湖生态保护试点工作的进度。
三、加快推进工程项目实施
吉林市政府和丰满区政府已将松花湖旺起人工湿地项目和旺起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列为吉林市2013年度重点项目,两个项目初步设计已通过评审,预计3月底完成前期工作,4月开工建设,9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10月底前竣工。
桦甸市政府、蛟河市政府已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松花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明确了2013年工程项目任务目标和时限要求。
联 系 人:吉林省环保厅 李敬卫
吉林市环保局 关英杰
联系电话:0431-89963077
0432-62405020 15944247913
电子邮件:guanyingjie2005@126.com
一、2013年度实施方案通过国家技术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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