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镁冶炼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镁冶炼 

  ( HJ 933—2017 2017-12-27实施)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镁冶炼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制定本标准。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镁冶炼.pdf
U0202301095808227708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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