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二维码标识技术规范

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二维码标识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Two-dimensional code identification of pollutant discharge outlet of pollutant discharge unit

标准号:HJ 1297—2023

2023-05-26 实施[打印]字号:[大][中][小]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强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信息化监督管理,充 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规范和指导排污单位开展污染物排放口二维码标识管理工作,制订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二维码标识基本原则、数据结构、数据内容和管理要求等。本标准的附录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二维码标识技术规范 (HJ 1297—2023).pdf
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二维码标识技术规范 (HJ 1297—20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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