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小课堂(企业篇)】系统操作相关问题


排污许可小课堂
各位企业家朋友:
在新时代新征程推动东北全面振兴的时代背景下,统筹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低碳发展意义深远。企业作为经济活动的主力军,肩负着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双重使命。
当前,排污许可制作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已成为国家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环节。排污许可证不仅是企业合法排污的“身份证”,更是实现合规经营、提升管理效能的工具箱。 它把分散在环评、验收、日常监管、监测中的要求整合成“一证管理”,就像给环保工作装上了“导航仪”,它通过清晰明确的法规要求和技术规范,帮助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少走弯路,从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到治理设施运维,从执行报告模板到监测数据记录再到信息公开,每一个环节都有章可循,让环保管理不再“摸不着头脑”,它能陪您一起把环保合规这件事儿做得更省心、更高效。
我们深知,环保合规从来不是一件轻松的事。但请相信,每一次规范操作,都是在为企业的长远发展积蓄能量。我们精心准备的这份常识,就是送给您的“能量补给包”——愿它陪您在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行稳致远,共同为建设美丽江城贡献力量!




系统操作相关问题
1
排污单位申请排污许可证途径有哪些?
2
排污单位进行排污登记途径有哪些?
排污单位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企业端(http://permit.mee.gov.cn)进行排污登记。
3
平台上遗忘用户名、密码,怎么办?
排污单位在企业端登录页面,点击“忘记用户名”或“忘记密码”;输入注册邮箱;通过邮箱接收账号、密码信息(注意区分大小写)。
平台上忘记邮箱/修改邮箱,包括排污单位被第三方恶意抢注信息;排污单位忘记用户名或密码,且无法通过邮箱找回密码;原注册时留无效邮箱;排污单位因工作人员离职等原因,不知或遗忘注册邮箱等情形,出现以上情形可联系当地生态环境局修改邮箱。
4
平台注册时显示注册单位名称已存在/被恶意抢注,怎么办?
联系当地生态环境局,通过企业库核实注册信息;当地生态环境局修改注册邮箱;通过注册邮箱找回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业端,通过右上角“修改注册单位信息”修改密码。
5
平台显示已经注册成功,但无法登录怎么办?
联系当地生态环境局,从企业库查询是否注册成功,核实注册信息;用户名、密码输入错误,通过邮箱找回密码。
6
排污单位注册阶段“省市县”选择错误,导致审批部门无法受理,怎么办?
排污单位可在“修改企业基本信息”直接修改“省市县”信息修改后审批部门可直接受理。
7
排污单位在注册阶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错误,怎么办?
未提交许可证申请时,可在申请模块“排污单位基本信息”页签直接修改;已提交许可证申请时,可请审批部门受理阶段“补件”、或在经办人预审/汇总阶段“修改”,修改后重新提交申请;已核发许可证,应通过“变更”修改。
8
排污单位被撤销排污许可证后,再次提交申请,应如何操作?
排污单位在“许可证申请”模块,点击“我要申报”按钮,将生成上次申请时填报的许可证申请表,排污单位修改或检查无误后可提交。
9
排污单位已核发的许可证中,为什么生产设施、治理设施和排放口编号与申请编号不同
排污单位申请排污许可证时填写的编号为企业内部编号,可以任意形式(如汉字、英文字母、数字、特殊符号等组合)编制。核发的许可证,包括许可证编码、生产设施、治理设施和排放口编码均为国家为固定污染源的统一赋码,为法定编码。证后实施与管理均采用许可证统一编码,包括自行监测、执行报告等。核发许可证后,企业可下载《编码对照表》,依许可证要求加强内部管理。
10
排污单位许可证已变更,为什么监测记录模块排放口信息等未同步?
更新许可证变更、延续、补办等业务办结后10个工作日,监测平台才能更新许可证相关信息其他疑问请联系监测平台客服。
11
排污单位许可证已变更,执行报告模块排放口信息等未同步,应如何处理?
更新排污许可证发证后1个工作日,执行报告模块同步许可证相关信息。在许可证变更完成前已建立的年报,如带出的排放口等信息与许可证不符,可点击年报相关页面右上角“重新同步数据”,进行数据更新;季报可删除后新建,即可更新数据。重新同步数据将清空当前页面已填写数据。
12
误进行排污登记的排污单位是否可以申请排污许可证?
许可证申请和许可登记分属不同模块。已完成登记的企业可进行许可证申请,无冲突。误登记且已提交的,排污单位应自行注销排污登记;未提交的,可自行删除登记信息。
13
排污单位排污登记事项错误,如何修改?
排污单位通过登记变更模块自行修改,变更后无需管理部门审核,自行下载登记回执即可。
14
排污单位许可登记到期,应如何操作?
排污单位通过登记延续模块自行延续,延续后无需管理部门审核,自行下载登记回执即可。
15
已经发证的排污单位,为什么无法在公开端查看到许可证公开信息?
系统默认许可证审批办结10日后,在平台公开端公开。
16
排污单位已提交申请,管理端无法受理/受理页面查不到排污单位信息,应如何处理?
确认排污单位已提交申请,非信息公开或登记受理账号级别与排污单位提交审批机关级别一致,如提交市级审核的,受理账号应为市级。刚提交的企业,同步数据需要一定时间。
17
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开的污染物排放信息有哪些?
公开的污染物排放信息应当包括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自行监测数据等;其中,水污染物排入市政排水管网的,还应当包括污水接入市政排水管网位置、排放方式等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