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建立三级联审工作机制提升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

王佳玥通化生态环境
2025年05月14日 17:13吉林

    为深入贯彻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排污许可证联审核发工作,通化市生态环境局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通化市生态环境局排污许可证三级联审核发工作方案》,探索建立起排污许可证三级联审核发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

    “一级联审”为排污许可申请资料初审阶段。由各县(市、区)直属分局对排污单位提交的排污许可申请资料进行初审,重点对申请资料完整性和合规性开展形式审查,明确是否属于受理范围、申请资料是否符合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等,对不符合规范的填报内容出具修改意见,并指导排污单位进行补正。

    “二级联审”为技术服务单位技术审查阶段。由技术服务单位对排污许可申请资料进行技术审查,重点审查排污许可管理类别是否准确、污染物排放浓度是否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是否遗漏污染因子及排污口、重点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采取的污染防治设施是否可以达到许可排放浓度要求或者符合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是否落实各项污染物处置要求等并出具审查意见。

    “三级联审”为市局各要素科室集中审查阶段。由市局环评科、大气环境科、水环境科、土壤环境科、综合科、执法支队、辐射站、监测站等相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对排污许可申请资料集中审查,对于提出管理要求的,纳入排污许可证中的环境管理要求;对于提出不予许可意见的,明确提出依法不符合核发条件的具体条款;对涉及现场勘察的,联合相关科室进行现场勘察。经各相关科室集体研究通过后发放排污许可证。

    截至2025年5月,全市共核发排污许可证348家企业(重点管理71家、简化管理277家),完成排污许可登记管理1974家企业。下一步,通化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完善联审工作机制,优化核发工作流程,不断提升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效率和质量。


来源:通化市生态环境局

初审:林姝彤 复审:张铁军 终审:马博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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