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推进排污许可提质增效助力加快建设美丽通化

张桉祺 通化生态环境

 2024年06月26日  吉林

近年来,通化市生态环境局紧紧围绕“治、建、控、兴”四篇文章,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制度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监管体系,采取排污许可证质量“源头把控、过程管理、事后监管”的全封闭管理模式,全面谋划、系统布局、多措并举、强力推进,助力加快建设美丽通化。

一是高位谋划、制定措施。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排污许可证后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加强排污许可证审核工作质量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建立完善上下联动、部门联动的协同机制。对存在问题的排污许可证,通过建立问题台账、实行整改销号的方法及时组织相关排污单位落实整改,按时完成工作闭环。对于首次核发和变更的排污许可证,由市、县两级专家及审核人员依次开展审核后再进行提交,全力确保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

二是紧盯进度、及时办理。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梳理本地区排污许可即将到期的企业名单,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及时提醒排污单位办理排污许可证延续,提前与企业沟通,告知其申报所需材料,通过减环节、优流程,保证企业“最多跑一次”,为排污单位提供贴心服务,确保企业按期完成延续,2024年申请延续或变更的88家企业已全部完成办理任务。

三是强化帮扶、严格监管。为切实提高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和效率,成立工作专班,采取“线上指导、线下帮扶”的工作机制,对排污单位申领过程中遇到的难点进行帮扶指导,发放排污许可证质量复核常见问题解读等宣传资料,全力提升企业填报质量。将排污许可与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有机结合,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有效规范企业排污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共发放排污许可证331张,完成排污许可登记2534家。2024年累计完成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111张,审核发现的35个重点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下一步,通化市生态环境局将围绕排污许可提质增效主线,进一步发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核心制度效能,深入筑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坚实底线,为助力加快建设美丽通化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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