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要求,加快推进我省下半年钢铁、水泥和石化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管理工作,我厅决定举办吉林省排污许可制度解读及排污许可技术规范(石化、水泥和钢铁行业)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7年9月18日至9月21日。
二、培训地点
长春春谊宾馆(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人民大街80号,联系电话:0431-82096106)
三、培训对象
各市(州)环保局、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珲春市环保局负责排污许可证核发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和技术骨干人员各1名;各县(市、区)环保局负责排污许可证核发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和技术骨干人员各1名。
四、培训内容
(一)通报上半年全省排污许可工作进展情况,部署下一步钢铁、水泥等行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管理工作。
(二)解读国家排污许可制度的顶层设计背景和推进情况。
(三)解读《吉林省排污许可管理办法》。
(四)解读钢铁、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重点针对钢铁、水泥行业典型案例及排污许可证核发审核要点细化讲解。
具体课程安排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级环保部门统一组织本辖区环保部门相关人员报名,并于2017年9月15日前报名回执(附件2)反馈至吉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gzxzgb@163.com。
(二)请参加培训人员于9月17日下午到吉林省春谊宾馆一楼大厅报到。
(三)参加培训人员住宿费、交通费用自理,培训期间免收培训费。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吉林省环境保护厅规划财务处 魏铁晶
电话:0431-89963037
(二)吉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于俊海 栾天阳
电话:0431-81947520(兼传真)
(三)刘彦刚 长春春谊宾馆(酒店联系人)
电话:13756859333
特此通知。
附件:1.课程安排
2.报名回执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