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环保局、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珲春市环保局:
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分行业推进时序要求,2017年底全省须完成钢铁、水泥等13个行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为进一步加快全省13个行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进展,提高核发质量,确保年底如期完成核发任务,我厅定于12月初对吉林省排污许可核发情况进行现场督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办地区:吉林、延边、珲春、辽源、四平、通化、白山、松原、白城、长春、公主岭
二、督办内容
(一)各地上半年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情况及证后监管情况;
(二)下半年13个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总体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具体工作安排。
(三)行业专家指导排污许可证审核,全面提供技术支持,协助完成现场督办工作。
三、督办方式
采取召开片区座谈会、现场指导、跟踪督办等方式。
四、督办人员组成及行程安排
(一)人员组成
省环保厅规划财务处、省评估中心工作人员及相关行业专家。
(二)行程安排
时间 |
督办地区 |
督办地点 |
12月1日、2日 |
吉林、延边、珲春 |
吉林 |
12月4日、5日 |
辽源、四平 |
辽源 |
12月6日、7日 |
通化、白山 |
通化 |
松原、白城 |
松原 | |
12月8日 |
长春、公主岭 |
长春 |
五、其他要求
(一)督办期间,要求各地区负责排污许证核发工作的分管局长、技术负责人以及辖区内的典型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参加。
(二)督办期间,参加人员须携带笔记本电脑。各地区相关企业须准备钢铁、水泥、原料药制造、农药、电镀、氮肥、印染、制革、平板玻璃、有色金属、焦化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及须上传的所有附件电子版和纸质版以供现场审核指导。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厅规划财务处 栾天阳
电话:0431-89963033
省评估中心 耿辉
电话:18686696766
特此通知。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