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吉林双阳(庆德)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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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送的《吉林双阳(庆德)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该报告书环评审批事项在我厅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新建双阳(庆德)500kV变电站;扩建金城500kV变电站;扩建茂胜500kV变电站;新建双阳至金城2回500kV线路,路径长度约2×114km,途经长春市朝阳区、双阳区、公主岭市,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双阳至茂胜2回500kV线路,路径长度2×66km,途经长春市双阳区,吉林市丰满区、永吉县。
双阳500kV变电站:新建2×1000MVA主变压器,500kV出线4回、预留4回,220kV出线12回、预留6回,4组60Mvar并联电抗器和2组60Mvar并联电容器。
金城500kV变电站:本期扩建2回500kV出线至双阳变电站,主变低压侧新增1×90Mvar低压电抗器。
茂胜500kV变电站:本期扩建2回500kV出线至双阳变电站,主变低压侧新增1×60Mvar低压电抗器。
双阳至金城500kV线路:长度2×114km,全部按同塔双回架设。导线采用JL/G1A-630/45钢芯铝绞线,导线截面采用4×674mm2。新建铁塔275基,其中直线塔221基,转角塔、耐张塔54基。
双阳至茂胜500kV线路:长度2×66km,全部按同塔双回路架设。导线采用JL/G1A-630/45钢芯铝绞线,导线截面采用4×674mm2。新建铁塔158基,其中直线塔126基,转角塔、耐张塔32基。
项目总投资14309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15万元。
二、批复意见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你单位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原则同意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进行项目建设。
三、污染防治措施要求
(一)落实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金城变电站、茂胜变电站及双阳变电站在本工程建设投运后,周围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分别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输电线路周围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二)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确保金城变电站、茂胜变电站在本项目建成投运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双阳变电站采取降噪措施后,站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输电线路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类别标准要求。
(三)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避免对距离输电线路沿线较近的保护区生态造成不利影响。
(四)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影响。
(五)变电站检修时产生的废变压器油须定期送至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危险废物在贮存、转移、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四、其他环保要求
(一)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逾期方开工建设,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依法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三)接此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送至长春、吉林、四平市生态环境局,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