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吉林省绿源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批复
吉林省绿源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请示》收悉。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吉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有关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批复意见,经审核,你单位符合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要求。具体批复如下:
一、根据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吉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吉林省绿源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技术核查意见》(吉环核查〔2021〕18号),同意你单位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为:2207020171;法定代表人:王彬;核准住所为: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雅达虹工业集中区;经营设施地址为: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雅达虹工业集中区。
(二)核准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利用、焚烧、清洗。
(三)核准经营类别以及经营规模:
收集、贮存、焚烧处置 HW02医药废物中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行业271-001-02、271-002-02、271-003-02、271-004-02、271-005-02,化学药品制剂制造行业272-001-02、272-003-02、272-005-02,兽用药品制造行业275-001-02、275-002-02、275-003-02、275-004-02、275-005-02、275-006-02、275-008-02,生物药品制品制造行业276-001-02、276-002-02、276-003-02、276-004-02、276-005-02,年经营规模872t;HW03废药物、药品中非特定行业900-002-03,年经营规模1060t;HW04农药废物中农药制造行业263-001-04、263-002-04、263-003-04、263-004-04、263-005-04、263-006-04、263-007-04、263-008-04、263-009-04、263-010-04、263-011-04、263-012-04,非特定行业900-003-04,年经营规模3511t;HW05木材防腐剂废物中木材加工行业201-001-05、201-002-05、201-003-05,专用化学产品制造行业266-001-05、266-002-05、266-003-05,非特定行业900-004-05,年经营规模910t;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中非特定行业900-401-06、900-402-06、900-404-06、900-405-06、900-407-06、900-409-06,年经营规模4135t;HW07热处理含氰废物中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行业336-001-07、336-002-07、336-003-07、336-004-07、336-005-07、336-049-07,年经营规模190t;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中非特定行业900-005-09、900-006-09、900-007-09,年经营规模2850t;HW11精(蒸)馏残渣中精炼石油产品制造行业251-013-11,煤炭加工行业252-001-11、252-002-11、252-003-11、252-004-11、252-005-11、252-007-11、252-009-11、252-010-11、252-011-11、252-012-11、252-013-11、252-016-11、252-017-11,燃气生产和供应业行业451-001-11、451-002-11、451-003-11,基础化学原料制造行业261-007-11、261-008-11、261-009-11、261-010-11、261-011-11、261-012-11、261-013-11、261-014-11、261-015-11、261-016-11、261-017-11、261-018-11、261-019-11、261-020-11、261-021-11、261-022-11、261-023-11、261-024-11、261-025-11、261-026-11、261-027-11、261-028-11、261-029-11、261-030-11、261-031-11、261-032-11、261-033-11、261-034-11、261-035-11、261-100-11、261-101-11、261-102-11、261-103-11、261-104-11、261-105-11、261-106-11、261-107-11、261-108-11、261-109-11、261-110-11、261-111-11、261-113-11、261-114-11、261-115-11、261-116-11、261-117-11、261-118-11、261-119-11、261-120-11、261-121-11、261-122-11、261-123-11、261-124-11、261-125-11、261-126-11、261-127-11、261-128-11、261-129-11、261-130-11、261-131-11、261-132-11、261-133-11、261-134-11、261-135-11、261-136-11,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行业309-001-11,环境治理业行业772-001-11,非特定行业900-013-11,年经营规模1459t;HW12染料、涂料废物中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行业264-002-12、264-003-12、264-004-12、264-005-12、264-006-12、264-007-12、264-008-12、264-009-12、264-010-12、264-011-12、264-012-12、264-013-12,非特定行业900-250-12、900-251-12、900-252-12、900-253-12、900-254-12、900-255-12、900-256-12、900-299-12,年经营规模897t;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中合成材料制造行业265-101-13、265-102-13、265-103-13、265-104-13,非特定行业900-014-13、900-015-13、900-016-13、900-451-13,年经营规模337t;HW14新化学物质废物中非特定行业900-017-14,年经营规模50t;HW16感光材料废物中专用化学产品制造266-009-16、266-010-16,印刷行业231-001-16、231-002-16,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行业398-001-16,影视节目制作行业873-001-16,摄影扩印服务行业806-001-16,非特定行业900-019-16,年经营规模320t;HW17表面处理废物中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行业336-050-17、336-051-17、336-052-17、336-053-17、336-054-17、336-055-17、336-056-17、336-057-17、336-058-17、336-059-17、336-060-17、336-061-17、336-062-17、336-063-17、336-064-17、336-066-17、336-067-17、336-068-17、336-069-17、336-100-17、336-101-17,年经营规模211t;HW18焚烧处置残渣中环境治理行业772-003-18、772-005-18,年经营规模100t;HW19含金属羰基化合物废物中非特定行业900-020-19,年经营规模30t;HW21含铬废物中毛皮鞣制及制品加工行业193-001-21、193-002-21,年经营规模45t;HW22含铜废物中玻璃制造行业304-001-22,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行业398-004-22、398-005-22、398-051-22,年经营规模63t;HW32无机氟化物废物中非特定行业900-026-32,年经营规模10t;HW33无机氰化物废物中贵金属矿采选行业092-003-33,非特定行业900-027-33、900-028-33、900-029-33,年经营规模90t;HW34废酸中精炼石油产品制造行业251-014-34,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行业264-013-3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行业261-057-34、261-058-34,钢压延加工行业313-001-34,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行业336-105-34,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行业398-005-34、398-006-34、398-007-34,非特定行业900-300-34、900-301-34、900-302-34、900-303-34、900-304-34、900-305-34、900-306-34、900-307-34、900-308-34、900-349-34,年经营规模582t;HW35废碱中精炼石油产品制造行业251-015-35,基础化学原料制造行业261-059-35,毛皮鞣制及制品加工行业193-003-35,纸浆制造行业221-002-35,非特定行业900-350-35、900-351-35、900-352-35、900-353-35、900-354-35、900-355-35、900-356-35、900-399-35,年经营规模190t;HW37有机磷化合物废物中基础化学原料制造行业261-061-37、261-062-37、261-063-37,非特定行业900-033-37,年经营规模1509t;HW38有机氰化物废物中基础化学原料制造行业261-064-38、261-065-38、261-066-38、261-067-38、261-068-38、261-069-38、261-140-38,年经营规模36t;HW39含酚废物中基础化学原料制造行业261-070-39、261-071-39,年经营规模25t;HW40含醚废物中基础化学原料制造行业261-072-40,年经营规模15t;HW45含有机卤化物废物中基础化学原料制造行业261-078-45、261-079-45、261-080-45、261-081-45、261-082-45、261-084-45、261-085-45、261-086-45,年经营规模517t;HW46含镍废物中基础化学原料制造行业261-087-46,电池制造行业384-005-46,非特定行业900-037-46,年经营规模600t;HW49其它废物中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行业309-001-49,环境治理行业772-006-49,非特定行业900-039-49、900-041-49、900-042-49、900-044-49、900-045-49、900-046-49、900-047-49、900-053-49、900-999-49,年经营规模11654t;HW50废催化剂中精炼石油产品制造行业251-016-50、251-017-50、251-018-50、251-019-50,基础化学原料制造行业261-151-50、261-152-50、261-153-50、261-154-50、261-155-50、261-156-50、261-157-50、261-158-50、261-159-50、261-160-50、261-161-50、261-162-50、261-163-50、261-164-50、261-165-50、261-166-50、261-167-50、261-168-50、261-169-50、261-170-50、261-171-50、261-172-50、261-173-50、261-174-50、261-175-50、261-176-50、261-177-50、261-178-50、261-179-50、261-180-50、261-181-50、261-182-50、261-183-50,农药制造行业263-013-50,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行业271-006-50,兽用药品制造行业275-009-50,生物药品制品制造行业276-006-50,环境治理业行业772-007-50,非特定行业900-048-50、900-049-50,年经营规模1592t。
收集、贮存、利用HW08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中石油开采行业071-001-08、071-002-08,天然气开采行业072-001-08,精炼石油产品制造行业251-001-08、251-002-08、251-003-08、251-004-08、251-006-08、251-010-08、251-011-08、251-012-08,年经营规模29140t。
收集、贮存、利用HW08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中251-005-08、398-001-08、291-001-08、900-201-08、900-203-08、900-204-08、900-205-08、900-209-08、900-214-08、900-216-08、900-217-08、900-218-08、900-219-08、900-220-08,年经营规模100000t。
收集、贮存、利用HW08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中非特定行业900-199-08、900-200-08、900-210-08、900-213-08、900-215-08、900-221-08、900-249-08,年经营规模129140t。
收集、贮存、清洗处置 HW49其它废物中非特定行业900-041-49含有或沾染毒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桶,年经营规模80万只。
(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21年8月9日至2022年8月8日。
二、你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环境保护标准、规范和环评要求,在许可范围内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做好以下有关工作。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超规模、超期限经营危险废物,不得非法转移危险废物,禁止转让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二)根据《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指南》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等制度,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利用台账和经营情况管理制度,详细记载收集、贮存及处置利用危险废物的类别、来源、去向、数量和有无环境污染等事项,做好相关信息及影像资料的保存,定期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经营活动情况。
(三)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定期检查生产设备、贮存设施,确保环保污染防治设施设备稳定运行,加强危险废物贮存管理,落实贮存时限要求。切实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落实生态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时完成项目验收、监测等工作。
(四)严格执行《环境应急预案》,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度落实,加强易燃性、反应性和不相容废物的特别防范措施,积极开展风险防范演练,杜绝环境风险和隐患。加强发生意外突发事件或非正常操作下,造成水体、土壤等环境污染时消除污染的保障措施。
(五)严格按照《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监测制度,加强实验室管理,落实入厂检测制度,强化人员培训。定期发布自行监测结果、企业年度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等情况。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运输、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要求,加强新产生危险废物的管理,及时移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六)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和容器、包装物转作他用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污染。关闭、停产、合并或者转产等,应安全转运并处置库存危险废物,妥善清理现场,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对厂区的土壤实施监测,监测结果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七)危险废物经处理处置后的产物,在符合相应的产品质量标准,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生产产物有稳定、合理的市场需求的前提下可作为产品,否则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当危险废物经处理处置后的产物在没有取得产品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合格证明前均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三、松原市生态环境局要加强对该单位的监督管理,当该单位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时,要及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你单位接此批复后,在20日内负责将此批复送达吉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松原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