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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吉林白城大唐晟原洮南向阳光伏22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1-09-26 13:47:00   来源: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吉林白城大唐晟原洮南向阳光伏22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白城供电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吉林白城大唐晟原洮南向阳光伏22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该报告表环评审批事项在我厅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洮南市。工程总投资290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79万元。

工程组成:

(一)向阳500kV变电站扩建工程:220kV侧扩建1220kV出线,建设220kV GIS母线。

(二)大唐晟原洮南向阳光伏升压站至向阳变电站220kV线路工程:单回架设路径长度13km,其中导线采用2×JL/G1A-630/45型钢芯铝绞线段长度5.5km,采用2×JL/G1A-400/35型钢芯铝绞线段长度7km,采用JL/G1A-240/30型钢芯铝绞线段长度0.5km;全线新建铁塔36基。

二、批复意见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你单位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原则同意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进行项目建设。

三、污染防治措施要求

(一)落实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向阳变电站及输电线路在本工程建成投运后,周围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分别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二)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向阳变电站在本工程建成投运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输电线路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影响。

(四)建设单位须在拟建输电线路附近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同时对周边群众加强电磁环境影响宣传,提高公众对电磁环境影响的认知程度,消除群众的恐惧心理。

四、其他环保要求

(一)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逾期方开工建设,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依法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三)接此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至白城市生态环境局,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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