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松原供电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国网松原供电公司关于审批吉林松原吉林新能源集团乾安赞字200MW风电22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松原市乾安县余字乡、水字镇、道字乡境内。项目总投资532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4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
(一)变电站工程:在布苏500千伏变电站预留的10号间隔内扩建1个220千伏出线间隔。
(二)输电线路工程:建设赞字220千伏升压站至布苏50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输电线路,线路总长度约33.1千米,导线采用JL/G1A-400/35型钢芯铝绞线,新建铁塔80基,替换铁塔6基。线路双回路段为220千伏水字分线2号塔至7号塔,与水字分线同塔架设,线路路径长度约为1.7千米,将原有的6基单回铁塔替换为双回铁塔;除220千伏水字分线2号塔至7号塔段外,其余线路均采用单回路架设,单回路线路长度约为31.4千米,新建铁塔80基。
二、批复意见
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原则同意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进行项目建设。
三、污染防治措施要求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电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变电站、输电线路建成投运后,周围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变电站建成投运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输电线路沿线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避免对输电线路沿线生态敏感区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严格控制施工影响。
(五)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其他环境保护要求
(一)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依法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二)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批复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三)接此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至松原市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我厅委托松原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本辖区内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12月8日




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