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清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吉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有关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批复意见,根据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吉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关于大安清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技术核查意见》(固管核查〔2026〕14号),同意你单位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具体批复如下:
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2208820109;法人名称由“大安市长江石油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大安清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张雪梅”变更为“魏岩”;核准住所: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两家子镇红岗采油厂原四号中转站;经营设施地址: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两家子镇红岗采油厂原四号中转站。
二、核准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利用、清洗。
三、核准经营类别以及经营规模
收集、贮存、利用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中石油开采行业071-001-08、071-002-08,072-001-08,精炼石油产品制造行业251-001-08、251-002-08、251-003-08、251-004-08、251-006-08、251-010-08、251-011-08,非特定行业900-200-08、900-210-08、900-221-08、900-222-08、900-249-08,年经营规模85000吨。
收集、贮存、清洗处置HW49其他废物中非特定行业900-041-49含油废弃塑料布,年经营规模10000吨。
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26年6月15日至2027年6月14日。
五、白城市生态环境局要加强对该单位的监督管理,当该单位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时,要及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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