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为加强全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制定了《吉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第一批),并将公告对外发布(2019年 第3号)。
首批有1个地块被列入
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列入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经治理修复达到风险管控、修复目标且可以安全利用的地块,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可以申请移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对未达到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
吉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第一批)
序号 |
地(州、市) |
县(市、区) |
地块名称 |
面积 |
四至范围 |
主要污染物 |
进展情况 |
1 |
长春市 |
宽城区 |
吉林青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长春石油储备库原址 |
21404平方米 |
凯旋路以东、北环城路以南、北人民大街以西、宽府路以北 |
苯、二甲苯、乙苯及苯并a芘 |
治理修复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