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本站

首页 > 组织机构 > 厅领导 > 一级巡视员:陈绍辉

当前位置:首页 > 组织机构 > 厅领导 > 一级巡视员:陈绍辉
基层群众评议机关作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2021-09-18 09:06:00   来源:

  为进一步深化厅机关作风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着力解决机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打造干事创业、奋发进取、团结和谐的政治生态环境,经厅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中共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基层群众评议机关作风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基层群众评议机关作风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厅作风评议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和协调;对各处室、全体干部贯彻上级关于作风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征求到的意见和群众提出来的问题,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推进整改。

  二、基层群众评议机关作风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马 军 党组书记

  孙 铁 厅长

  副组长:韩 良 党组成员、副厅长

  张天华 党组成员、副厅长

  陈绍辉 党组成员、副厅长

  尚 玲 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

  顾恩大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

  李伟华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

  徐 兵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

  沈贵生 二级巡视员

  肖学斌 二级巡视员

  董大方 二级巡视员

  成 员:机关各处(室、局)、各派出机构、省环境应

  急指挥中心、省环境宣传中心、 省环境信息

  中心主要负责人。

  褚建东 驻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基层群众评议机关作风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党组成员、副厅长韩良兼任。副主任为孙新山、陈明辉、孙平安、王朝霞、褚建东。办公室成员为刘景发、许鑫、李洪安、李阳、门宏伟、马博峰、杨凯文、谷强、陈威。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基层群众评议机关作风的日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报道和推荐干部作风建设的典型及事迹,对评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实施监督,并对上级评议情况及时反馈。

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吉ICP备2022007971号-1本站建议使用ie8以上浏览器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813号邮编:130033Email:hbt@jl.gov.cn访问量

网站标识码:2200000010吉公网安备22010702000115号

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