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由吉林省生态环境厅主办,吉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承办的吉林省危险废物可追溯管理系统培训会暨试点工作启动会在长春召开。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李伟华,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相关人员,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工作主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各试点单位的相关负责同志近200人参加了本次培训会。
会上,李伟华专员就危险废物可追溯管理系统的建设使用和试点工作发言。他指出,吉林省危险废物可追溯管理系统的建设是依据生态环境部信息化管理的要求进行开展,本着省厅建设、地方使用的原则,通过试点的方式逐步完善,为可追溯系统全面铺开打下坚实的基础。
同时,李伟华专员强调,试点工作要深入落实四个方面的责任。一是落实省厅责任,省厅成立业务指导小组,深入各试点单位实地指导。二是落实地方环保部门责任,地方管理部门要督促、指导企业进行系统使用,及时发现问题并反馈。三是落实试点单位责任,依法公开固体废物管理信息是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而通过系统进行依法申报是其中的一项。四是落实系统开发单位的责任,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开发单位要做好服务工作,通过多途径进行答疑,协助试点单位解决应用中的问题。
在培训会上,技术支持单位对可追溯系统操作进行全面的讲解,对参会人员提出的问题予以解答,并将系统使用关键点及注意事项进行了梳理强调。
本次培训标志着我省危险废物可追溯管理系统试点工作正式拉开帷幕,为危险废物可追溯管理系统在全省的广泛应用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下一步,省固管中心还将以拍摄系统使用短视频、现场指导等方式加强对试点单位的指导,保证可追溯系统试点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