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经吉林省委、省政府批准,吉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通化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6月28日,吉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通化市动员会在通化市召开,督察组组长张树斌、副组长徐兵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作了讲话,通化市委书记孙简作了动员讲话,会议由通化市委副书记、市长高山主持。
张树斌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高度出发,深刻把握生态文明建设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和战略意义,大力推动生态文明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创造性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制度安排。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实施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省委、省政府印发实施了《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对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工作的顶层设计,作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的深化和延伸。此次依据《督察办法》开展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也是必须担当的政治责任。我们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切实完成好这次省级督察任务。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我们要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利剑”作用,充分运用好督察成果。要通过督察推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强省建设,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要通过督察,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引导和倒逼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让绿色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要通过督察,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支撑保障作用。要通过督察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2021年,中央完成了对我省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发现了一批突出问题。我们开展这轮省级督察,是要帮助地方党委、政府进一步梳理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推动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排查发现中央督察组发现指出的类似问题,坚决杜绝虚假整改、反弹回潮等问题,切实解决涉及民生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为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张树斌强调,吉林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这次进驻通化市,主要督察通化市党委、政府部署推动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有关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办理情况;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情况;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推进情况;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生态环境风险及处理情况;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责任落实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中央环保督察和省级环保督察整改情况;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办理质量情况等。通化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积极配合督察组工作,确保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完成。
孙简表示,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通化市开展督察指导,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坚决态度,充分体现了对生态环保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通化工作的亲切关怀,对于我们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好落实生态强省建设部署,全面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生态环保督察组工作要求上来,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将接受和配合生态环保督察作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强化责任担当,主动接受、全力配合省生态环保督察组开展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极端严肃认真的态度,坚决服从督察组的安排,坚决落实督察组的要求,诚恳自觉地接受监督,虚心细致听取意见,为督察组开展工作提供良好条件。突出整改质量,全力以赴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始终把聚焦突出环境问题、狠抓整改落实贯穿于接受督察的全过程,对省生态环保督察组反馈的意见和移交的环境信访案件及问题,不讲条件、不计代价、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并以刀刃向内的决心推进整改落实,坚决做到从快、从严、从细、从实抓好整改,坚决把当前存在的环境问题解决好,把生态环境治理好,把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家园保护好,坚定不移走出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充分释放的振兴发展新路。
会上,徐兵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吉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通化市党政班子其他领导成员出席会议,人大和政协主要领导,与环境保护工作相关的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列席会议。
根据安排,吉林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20天(2023年6月28日-7月17日)。进驻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435-3782621,专门邮政信箱:吉林省通化市A519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30-18:30。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通化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对象和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