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本站

首页 > 组织机构 > 直属单位

当前位置:首页 > 组织机构 > 直属单位

吉林省辐射环境监督站

  (一)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研究拟定辐射环境地方性法规和标准,依法对全省辐射环境实施监督管理 ,承担辐射环境的常规监测。
  (二)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处理辐射环境污染事故,参与核事故(过境)、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 ,调解因辐射污染引起的民事纠纷。 
 
 
     联系电话:0431-82717484

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吉ICP备2022007971号-1本站建议使用ie8以上浏览器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813号邮编:130033Email:hbt@jl.gov.cn访问量

网站标识码:2200000010吉公网安备22010702000115号

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