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区域补偿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公 告
草案正文及解读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鼓励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较好地区持续改善,促进环境空气质量较差地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我厅研究制定了《吉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区域补偿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jlhbdqc@163.com
2.联系电话:0431-8996077
3.通讯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813号,邮编:13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
详情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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